我县是一个丘陵半山区县,近40万的人口规模已经保持了2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6.64,处于正常水平。这两个数字说明,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协调发展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基本实现。“只生一个好”和“生男生女都一样”,在我县已经成为群众自觉的生育行为。这些成果的产生,与政府长期以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自觉转变工作方式是分不开的。
一、服务意识:公共机构的责任
我县71%是农业人口,计生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在长期坚持生育政策过程中,县党政领导明白了一个道理:计划生育不能仅盯着生育,而是要盯着民生。要把群众在计划生育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做为计生工作的导向,通过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工作调整,满足群众需求,实现对生育的管理。
需求导向的工作思路能够及时发现群众的需要,迅速作出政策安排和工作调整。比如早在1987年,针对一起中期引产造成的后遗症,我县成立了一项救助基金,专门用于计生手术后遗症患者的医疗救助,比全国出台相应措施早了二十年。同时,为了减少中期引产,我们把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中期引产作为计生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坚持了二十多年。这一措施不仅减少了对孕妇的身体伤害,也对选择性别的流产起到了抑制作用,在全国出生性别比持续攀高的形势下,我县的出生性别比始终保持正常。
由于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一孩家庭存积率达到78.1%,目前正在实施的奖扶政策几乎全覆盖,财政压力非常大。但政府把这种压力当成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的动力,正在探索政府财政和农民个人相结合的全民社保。在我县“服务”已不仅是对干部的个人道德要求,而是公共机构的责任,这一观念正在逐步明确起来。
二、服务原则:公平和共享
政府服务之所以被认为是“公共的”,在于它是公平的和共享的,对每一个个体需求而言,政府服务应当是可及的。以育龄妇女定期检查为例,为了保证育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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