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xx带队,率县人大常委会民法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和县佛教协会负责人,于x月xx日—xx日分别深入xx镇、xx镇、xx镇、xx镇四个乡镇,采取听乡镇政府汇报,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村小组部分宗教管事和佛寺主持佛爷座谈的方式,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突出民族工作两个“共同”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认真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县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xx个,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主要包括x族、xx族、xx族、xx族等。截止xxxx年末,全县信徒xxxxx人,占全县总人口的xx%,是xxxx州信教群众最多的县。其中,信仰佛教xxxxx人,伊斯兰教xxxx人,基督教xxx人,分布在全县xx个乡镇。有宗教教职人员xxx名,其中佛教xxx名、伊斯兰教x名;有xxxx余名和尚。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xxx处,其中佛教场所xxx处和伊斯兰教活动场所x处,有佛教协会x个。
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宗教界参与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力度重视不够,在寺庙、白塔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上与乡镇政府沟通汇报不够,在协助政府开展对吸毒人员教育与适龄儿童入学管理方面参与不够。
(二)宗教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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