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现代民政建设幸福大丰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大丰市坚持“执政为民、民生优先”的理念,全力发展经济,一心改善民生。20xx年,全市民政事业投入1.98亿元,直接惠及群众16.6万人次,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养老、基层社会治理、慈善事业和拥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坚持托底保障,增强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保底功能
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建立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不为生活所迫、不为大病所困、不为灾害所难。一是保障对象全覆盖。全市保障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2.19万人,救助大病患者7320人次,资助1544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6人,为252户危房户建房修房。二是保障水平再提升。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410元∕月和295元∕月,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100元∕年和6700元∕年,孤儿散居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889元∕月和1481元∕月,医疗救助个人自负部分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三是保障资金投入大。全年发放低保金、重残保障金、孤儿、“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等生活费986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2813万元,发放危房补助163万元,发放物价补贴金240万元。认真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今年又新增1亿元,为低保人员代缴养老保险、建立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制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尊老金发放标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等12件实事,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二、发展养老事业,增强民政在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中的支撑功能
发挥政府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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