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易地扶贫搬迁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工程复杂性、任务艰巨性,也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搬迁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决胜战役的全局。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我省搬迁工作在政策落实、基础配套、后续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脱贫攻坚的步伐,亟需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为此建议:
一、因地制宜、对症下药,防止“水土不服”
我国贫困地区覆盖面广、差异较大,但由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搬迁标准过于模糊、验收标准尚未制定,使得基层在具体实施中掌握尺度不一,加之“一刀切”的建房面积标准、“层层加码”的建设时序要求、“多龙治水”的建设管理体制,脱离部分地区实际,既无法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又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垫付压力,建房质量更得不到有效保障。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只有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有机结合,才能靶向精准、推进有力。一要分类指导接地气。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分类制定搬迁办法,细化搬迁资格认定、建房规格、选址条件、检查验收等具体标准,增强基层可操作性。针对山区和农耕地区,可适当增加建房面积完善住房功能,统一集中配建附属生产用房并作为集体资产,由搬迁户通过租赁形式使用。针对建房成本较高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放宽自筹金额限制。针对丘陵平原等地灾隐患较少的地区,可特许危房贫困户通过就近重建甚至原址重建享受搬迁政策,改善居住条件。二要统筹协调聚合力。建议从县级层面成立指挥部,将搬迁涉及的土地、资金、建房等职能权限全部归口,集中安排、统一调度。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地灾避险搬迁以及新村建设政策指标予以整合,通盘考虑区域内贫困户、临界贫困户、居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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