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对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需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某市正在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近期也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养老服务“有没有”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需要未兩绸缪,重点关注养老服务质量监管,解决养老服务“好不好”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居家养老事业发展。
一、居家养老服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第三方监管薄弱。日前居家养老服务有两种监管模式,一种是“机构自我监管为主、民政部门监管为辅"".模式。这种模式弊端较大,服务机构受利益所限,政府受精力所限,都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另一种是“第三方监管模式”。由于有专门的“第三方”监管,这种模式具有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高效性等特点,已经成为国内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市还是以“机构自我监管为主、民政部门监管为辅""模式为主,“第三方监管模式”还比较薄弱,只有某区委托银龄乐养老评估中心开展“第三方监管”等廖廖无几的个案。
二是缺乏便捷投诉渠道。为更好地促进养老服务以及解决服务中的纠纷问题,便捷的投诉渠道是必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在我市,无论是“机构白我监管为主、民政部监管为辅”模式,还是“第三方监管”模式,老年人都难以找到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机构自我监管为主,民政部门监管为輔模式”中,老年人如果要向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投诉,十分不方便。而在“第三方监管模式”中,目前也缺乏一个比较“更占地气”的投诉平台。
三是多元化的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多元化的监管机制。老年人是弱势群体,居家养老服务又是享受政府免費提供的资源;加之老年人认知水平较低,很难对服务做出中肯的评价(而且越是高龄群体、困难群体的老年人越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整合资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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