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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人员浅谈基层分局大企业个性化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总体要求,当前,各地大企业税务管理机关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xx〕90号文件印发)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xx〕71号文件印发)文件精神框架下,结合自身管户情况,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服务。本文将以一名基层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人员的视角,对基层大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开展行之有效的个性化服务工作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不足之处,还望指正。
  一、国家税务总局对大企业个性化服务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xx〕145号)文件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具体措施,从加强沟通联系、健全诉求快速响应、完善税企合作、推进风险内控体系四个方面,对大企业个性化服务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
  (一)加强税企沟通,建立健全多层次沟通联系机制
  通过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大企业工作小组制度、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和税企高层对话机制来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和大企业的沟通联系。在现有征管模式的框架下,依托现行税收管理体制,针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根据大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事项,设立并完善联络制度,建立联络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按行业或集团成立工作小组,统一规划沟通的频率和层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沟通过程中,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及重大涉税事项变化情况,及时回应大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密切跟踪涉税诉求的处理情况。提升针对于大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企互信和合作。
  (二)高效处理诉求,建立健全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按照受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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