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安排,现将201x年上半年履行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履职情况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x年以来,我严格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指导机关党委和两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XXXXXXX系列学习活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指导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统领两个支部工作,开展党建专题学习和讨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活动;同时,我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支部有关学习、实地体验和讨论交流等活动。按照党费缴纳工作制度要求,指导机关党委做好党费收交,确保全体党员按月、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对机关党委和支部提出服务年龄过大、身体不便或长期生病的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具体要求,结合机关实际适时送去十九大党章、新宪法等党员精神食粮,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对党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党员党性修养。
(二)切实抓好党员理论武装。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各级“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机关干部职工整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党员逐条逐句学习党章,逐字逐句学懂、弄通十九大报告的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作为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结合201x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专题学习了《国家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xx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