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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棚户区改造中房屋征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我县真正意见上的连片大面积房屋征收是从2015年开始,在此之前仅实施了部分零星房屋征收。2015年至201x年我县共计征收拆迁房屋15096户,拆迁房屋面积240.5万平米(其中:2015年拆迁1308户,24.36万平米;201x年拆迁7582户、119.92万平米;201x年拆迁6206户、96.22万平米),有效地解决了我县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提升。但要清醒看到,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房屋的征收也越来越多,房屋征收难度也随之越来越大。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商业利益与生存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被征收房屋居民与政府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的矛盾冲突,引发了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产生。
  一、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的征收补偿标准与当前我县房产行情存在差距。目前我县的房屋补偿标准仍为2015年标准,与目前我县房产行情存在差距。我县是人口大县,群众对住房的刚性需求高,房地产行情好,群众对政府的征收补偿标准要求就相对较高,期望值也就高。如从单纯的市场经济角度考虑,群众肯定不愿支持征收工作,这是产生“钉子户”或者让征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
  (二)缺乏专业技术队伍。在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时,基础工作都是由我县临时组建的指挥部完成。工作人员均是由各部门抽调组成,本身对征收工作就不熟悉。也就造成了在工作方法相对简单,遇到困难就往上级推,不能正确合理运用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房屋征收中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公开虽较规范,但仍存在实用性差,可获取性差,没有达到公众期望等问题。
  (四)征收档案未及时整理。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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