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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1+2+3”工作法助力代表履职为民

  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行“1+2+3”工作法,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建设一个“活动室”。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作为XXXX年代表工作的主抓手,积极为人大代表相互联系、开展履职、联系群众提供阵地保障和物质支持。今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安排,今年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1个省、市“人大代表活动室”,各乡镇设立1个县“人大代表活动室”。为了充分发挥代表活动室的桥梁纽带和窗口作用,使“代表活动室”不流形式,县人大常委会规定,人大代表每季度到活动室开展活动1-2次,全年不少于4次,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培训、履职交流、接访选民、为民办事等。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结合实际建立了“三簿三卡一记”,即《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活动情况登记簿》、《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代表建议办理登记卡》、《选民意见转办登记卡》、《代表履职登记卡》和《学习笔记。》目前,部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已经建设完成。
  开展两项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双联”活动。为切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总要求,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血肉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活动要求县人大代表届内每年深入选区调研的时间不少于5天,走访选民不少于20人,参加群众座谈会不少于3次。县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届内每年9月份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月。“双联”活动开展以来,全县200名县人大代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一线,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帮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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