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浪乞讨人员沿街乞讨现象日益突出,逐渐形成了职业流浪乞讨群体。这些职业流浪乞讨人员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虽然有的享受低保,但无力支付巨额医药费用和家庭开支而出来乞讨。二是好逸恶劳,利用人们怜悯之心以乞讨为生财之道。三是边远地区的农民趁农闲出来乞讨以增加家庭收入。
这些乞讨人员多数以索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一般都拒绝接受救助站救助,给我市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一方面,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很不相符。这些乞讨人员浪迹商业街、酒店商场门口以及道路交通十字路口,编造身世随处涂写,赤身露体满街乱闯,在公共场所露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另一方面,给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部分流浪乞讨者,教唆小行乞者扯拽行人强行乞讨,或拉帮结派,借行乞之名行盗窃之实,严重影响了市民日常生活、工作及出行安全。
为切实解决职业流浪乞讨人员问题,优化市容市貌,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建议由综治部门牵头,会同民政、公安、城管三部门成立规范治理职业乞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综治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在综治办设立办公室,由综治办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公安、城管等负责具体业务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201x年,我市民政、公安、城管、财政、住建、卫生六部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但落实不够到位,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议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出面协调,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由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各单位送来的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管理和护送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市道路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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