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四社联动”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调研报告
党的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近期,结合上级“四社联动”要求和我市实际,进行了工作调研。
一、改进“四社”工作,加强四方联动,确保社会基层治理有效提升。
社区、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四社”)是社会治理与服务的基础元素,是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和强化公共服务中发挥基础作用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市以社区居民需要为出发点,加快完善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工人才队伍为支撑、以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有力推动多元参与、合作共治,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完善有关政策意见。近年来,我市建立社区减负增效制度,联合信访、教育、公安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和《关于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将获选者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库,纳入管理期间享受市政府津贴,增强职业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是实现“四社联动”的依托和平台,是服务社区居民的物质基础。我市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原则,规定在明显地方统一悬挂“中国社区”标识,按每千人200平方米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最低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中用于服务的场所面积要达到70%以上,配套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近年来,全市积极推动城市社区服务站点建设,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率先在全省开展国家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居民不出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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