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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更好促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根据县委要求,对全县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一)层层传导压力。县委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一是高起点研究谋划。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下发后,县委常委会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听取专题汇报,并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党组)的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构筑知责明责“责任链”,坚决守好“主阵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全县各级中心组和党校培训班的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县委宣传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主动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责,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明晰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责任制规定。二是高效率安排部署。县委坚持做到“五个一”即:开展一次专题研究,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分析当前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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