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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及良种选育措施的通知

XX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XX省森林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x—2025年)》精神,切实加强全州林草系统种苗质量监管及良种选育措施,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生态修复、产业建设主要造林树种良种推广使用率,助推红河林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落实工作的责任感

  自202x年起,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项目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已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的指标体系。各县市林草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林草种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发展林草资源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良种苗木生产供应、种苗质量监管执法、造林作业设计、项目招投标、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依法严格把关,在造林绿化、双重项目等建设中,加大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使用力度,以良种苗木的的遗传增益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州年度国家投资造林项目主要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XX%以上。

  二、资源上深挖优势,提高良种培育的针对性

  各县市林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已建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采穗圃、良种基地建设管理,通过实施抚育间伐、人工辅助授粉、施肥、树体复壮等精细化管理,提升良种基地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全州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优先选择乡土树种优良采种林分划定选建母树林,依托《XX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二十四条“林木良种不能满足造林需要时,可以使用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优良采种林分或者优良单株生产的种子”之规定,对当前造林绿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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