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调研报告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国有企业在建设初期,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公共服务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保障职工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企业承建和设立了部分非生产经营业务的各类社会性、公益性的机构和设施,这包括企业职工住宅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及物业服务,环卫、绿化服务部门,道路、桥梁维护管理机构,承办教育机构(中小学校、技工学校、职工教育、安全培训中心等),新闻广播电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矿山救护等专业机构,形成了自成体系的“小社会”。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企业职工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休等日常生活全都由其所在的企业来承担和解决,不仅如此,职工家属子女的入学、就业等问题企业也同样负担责任,“小政府、大企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国有企业承担的这些社会职能,曾经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产、生活保障,满足了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庞大而复杂的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和工作人员,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驻同中央、省属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公安机构,除XX医院外,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目前主要工作是开展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的分离接收工作。
一、XX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的基本情况
XX市本级涉及“三供一业”的有央企17户,省属企业5户,市属企业(含省属下放破产企业)主要有8户。
1、市属企业情况。市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的有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XX矿建公司、XX酒厂;原省属企业下放XX市的有XX糖厂、XX化纤厂、XX制药厂、XX水泥厂,原4户市属企业职工住宅只涉及物业管理的移交工作,其他职能已实行社会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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