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侧记
嘉陵江是长江水系中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自古为“川北重镇”的阆中位于其中游。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长,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面临诸多方面的威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迫在眉睫。近年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创新,改进提高,有序推进嘉陵江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站在“制高点”,高瞻远瞩作决定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的重要战略,保护“母亲河”,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近几年,阆中市人大常委会站在历史的制高点,按照民主、科学决策的要求,先后听取审议了《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x年)》和《关于开展“一江四河”绿化攻坚活动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的决定》、《关于加强金银台库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批准了《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决议》,颁布了禁止向嘉陵江阆中段特别是金沙湖库区(嘉陵江阆中城区段)排放污染物、乱伐滥采、毒鱼、炸鱼、拦河养殖、使用倾倒高残留农药等八条禁令。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财政预算时督促政府加大了对“一江四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在“建设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国际休闲旅游城市”和创建阆中5A景区的过程中,我们立足“生态休闲、宜居宜游”定位,严格要求市政府执行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维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保护好嘉陵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二、找准“切入点”,发挥作用促履职
人大代表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眼睛和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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