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公资料 > 某区创新学区自治模式深化教育治理改革交流材料 >

某区创新学区自治模式深化教育治理改革交流材料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人民满不满意如何界定?xx区创新实施学区教育自治制度,还教育评价权于民,搭建人民群众参与、治理、评价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家长对学校发展的关心支持作用,结合各学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成立学区自治委员会,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对教育的协调管理,并大力发挥教育的第三方评价功能,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创新教育治理模式。
  截至目前,我区已在全区10个学区全面实施学区自治工作,通过建立“学区自治”体系,实施“监督、评价、引导、帮助”四维治理模式,助推全区教育的内涵发展,实现了育人环境优化美化、尊师重教氛围浓厚、监督评价客观公正、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四大转变”。
  一、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机构。依托区内各学区为区域成立学区教育自治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区所在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相关乡镇的分管教育领导担任,成员由区(镇)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地社会知名人士、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共7—9人组成。学区教育自治委员会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二是明确职能职责。学区教育自治委员会是学校开放办学,接受社会监督与评价,沟通和帮助的有效平台,其主职能是监督、评价、引导和帮助。即: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主动担当并为学校排忧解难,帮助困难师生,扶持和促进薄弱学校发展。
  三是实施督导评估。在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考核过程中,由学区教育自治委员会牵头,适时开展家长电话调查和学生问卷调查,召开村居(社区)代表座谈会,收集教育督导评估各个方面的社会评价信息,及时向区教委递交综合评估报告,作为教委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
  二、科学实施“四维”治理
  一是……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