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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思想工作骨干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思想工作骨干是部队教育管理的重要力量,是开展群众性预防犯罪工作的基本队伍。大力加强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做好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挥思想工作骨干作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这一精辟论述告诉我们,做任何一项工作,只有把干部、骨干和群众的力量都调动起来,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官兵,形成坚实的群众基础。一方面,思想工作骨干是广大官兵中的一员,依靠思想工作骨干就是依靠群众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思想工作骨干是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形成预防犯罪工作群众基础的联结点。思想工作骨干属于官兵中比较先进的一个层面,与官兵年龄经历相似,朝夕相处,心理容易沟通,便于建立感情,对战友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点了解透彻。依靠他们开展工作,可以更好地把群众宣传组织起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从而形成人人心中装预防、项项工作联预防、时时处处有预防、群策群力抓预防的生动局面。
  二、发挥思想工作骨干作用是我军预防犯罪工作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充分发挥思想工作骨干的作用,历来是我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问题的成功经验。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明确规定,红军“必须边打边做思想政治工作”。1944年,留守兵团政治部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政治工作报告指出,要“采取群众路线,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通过群众去进行思想动员和舆论动员”。“在改造落后分子的工作中,主要应采取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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