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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一站通办”视角下的几点思考

4月23日我县召开深化乡镇改革动员部署会,会上针对深化乡镇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进行了工作部署。通过改革,各乡镇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组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统一承办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的本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县直部门延伸至乡镇的审批事项也一并采用入驻模式进行办理,届时要实现“一站通办”服务,即乡镇范围内群众、企业能够集中到一“地”入一“门”给一“窗”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相应的事项办理。
  这种模式可以看作政务服务大厅模式的缩小版,即整合政府部门的零散事项于“一门”,将基层能够下沉的事项放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去办理,实现“一体化”办公、“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目前各个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都在有序建设和完善中。下面就本人对于“一站通办”谈几点自己的思考。
  (一)服务事项贴近需求。省政务办编制了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这些第一批事项涵盖了乡镇常办理的范围,如:农村独生子女审定、就业登记、失业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这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类事项。还有个体户登记等审批服务类事项。在这些事项外,根据乡镇的区域特点,能否将水电气等缴费、银行网点等功能进行入驻,从而实现以乡镇居民和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办理为思考焦点,不单单局限于行政等事项的办理范围。
  (二)服务队伍配置到位。根据省政务办对于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办公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这就需要在一定的面积要求下实现窗口的合理配置、人员安排。目前各乡镇窗口人员都存在不足的现象,加之新的事项的增加,迫切需要人员的补充。一方面需要工作人员要由入驻站所和乡镇优质干部选派,为推进全科服务做准备;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增加劳务派遣、大学生村官等方式的补充方式。人到位是工作开展的必备。
  (三)因地制宜规范化建设。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5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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