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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一种基础公共服务,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须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提升依法治理的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xx、法治xx”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新区综治局在201x年下半年重点打造新区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虽有成绩,但距离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制定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估,走访各镇街和村(社区)查看工作成效,最终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是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法治社会的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主体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是构建新区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从前期工作看,新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相较公共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的完备程度,还存在起步晚、建设程度低、体制机制薄弱、运行模式混乱、作用发挥不明显等较大差距,成为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必须重点突破、快速推进。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广大群众的期盼。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我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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