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编办调研报告:在全面深化机构改革背景下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既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也是解决当前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关键。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现就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出如下思考。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以XXXXXXX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党内法规,对于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把《条例》纳入机关日常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确保学深弄懂悟透其实质,深化对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的理解,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在工作中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谋划好建章立制和管长远、夯基础的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有序做好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同时利用“三定”巩固权责清单成果,为加强机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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