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调研报告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自然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的重要前提,是科学、规范、集约、节约用地的根本保障。我县自然资源局以保护自然资源为着力点,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推进执法创新,扎实推进执法监察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特使和自然资源保护天使的职能作用。然而,执法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下的新问题、新挑战。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着一是执法环境差,二是执法监察取证、执行难的“两难”问题。有些地方领导错误的政绩观,只注重地方经济的发展,在招商引资的大旗下,对土地违法现象视而不见、放任不管。新形势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和复杂化,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进一步增加。自然资源部门执法监察中没有强制执行权,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硬不得、软不得、难以执法到位的尴尬局面。这就要求我们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与地方多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强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监管,实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标。
201x年至201x年近三年来,我局执法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85宗,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8宗、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案件8宗、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案件6宗。在这些案件申请、移送的过程到结果,有的处理结果的确让人振奋,起到了震胁教育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有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让行政执法部门和办案人员产生困惑。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要六个月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过长。由于我们自然资源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在发现自然资源违法情况时虽然可以给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行……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