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收宣传工作个性特点的再创新
XX年4月,第XX个税收宣传月又如期而至,在过去XX余年的宣传工作实践中,我们摸索和总结出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但同时也还存在诸如宣传形式老化单一、手段渠道有限、内容缺乏新意、单调呆板,难以深入持久,总体效果不十分明显等问题和弊端,使得税收宣传工作不可避免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税收事业的发展。回眸过去的得失,我们总结出:税收,作为一个迅速发展与深受社会关注的主题,应当有自己更为鲜明的个性和特点,有自己更易被社会大众接受和感触的方式,有张扬自己的最佳能力和形式。唯此,税收宣传才能一路走去,越走越宽。
一、 税收宣传形式到内容需与时俱进
税收宣传年年都在讲创新,却又总难以跳出惯有的形式束缚,创而不新,吸引力和号召力不强,税务部门也倍觉年年难搞年年搞,渐生厌战情绪。盘点一下以往的做法,我们在努力也在困惑:当前的税收宣传离不开上街游行、设点咨询、分发资料、张贴标语、举办竞赛晚会、和媒体合办宣传节目等,气氛热烈声势大,可却行色匆匆、闹轰一下就烟消云散,销声匿迹,费力不讨好,收效甚微。内容上也是换汤不换药,穿靴戴帽,年年老一套:宣传取之于民多用之于民少;宣传纳税人义务多权利少;强调规范纳税行为多,规范征税行为少;税法意义和理论讲得多,具体化的东西少。所以说税收宣传从形式到内容的与时俱进已是大势所趋,比如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利用人们喜闻乐见的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热线电话为纳税人提供经常性、及时性的咨询服务;从注重实际,容易接受出发,针对纳税人所需和胃口有的放矢进行“炒菜”,把税收政策按照行业或不同案例、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归纳成资料,让纳税人对照具体情况进行自纠;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如对屡查屡犯的进行案例暴光,并对其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对企业法人在宣传内容上增加上一点税制变革、税收与经济等深层次的知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组织培训宣传,对个别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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