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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机关编外人员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创建节水型城市、河湖治理等水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机关从直属事业单位借用部分人员,同时招录一些聘员补充工作力量。借用人员和聘员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缓解局机关因编制限制或临时性、紧急性重点工作而导致人少事多的问题;另一方面,局机关也为借用人员和聘员成长提供了平台和机会,发挥了一定的激励作用。由于借用人员和聘员这个群体成份比较复杂(包含事业编制人员、普通聘员、专项聘员、临时聘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具有人员流动性大、待遇相对较低的特点,客观上给培养、管理和使用带来很多不便。如何对借用人员和聘员进行合理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和分析这些问题,进而提出有效对策,我带领人事科进行了调研,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到直属单位走访,了解各直属单位对借用人员的有关看法;二是给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借用人员和聘员相关情况;三是找部分借用人员和聘员进行谈话交流。希望我们的调查研究能对借用人员和聘员队伍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与参考。
一、编外人员基本情况
目前,局机关在职人员总数145人(包括公务员、职工、借用人员和聘员),其中借用人员47人,占32%,聘员(含劳务派遣人员)37人,占25.5%。
借用人员和聘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从学历来看,中专及以下学历5人(其中小学3人),占6%,大学学历78人(其中大专10人,本科68人),占93%,研究生学历只有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了大多数,共69人。
二、编外人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局机关对被借用单位缺乏补偿机制,基层人力成本增加、骨干力量薄弱
对于被借用单位,其人力资源被局机关借用致使人力资源总量的减少。目前,借用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没有对被借用单位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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