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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与服务关系的认识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过程中,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高质量市场监管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把发展理念、指导思想、工作重心主动调整到“质量”上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拿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服务现代经济体系建设。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要求,着力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 “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存在的思想认识误区  
一是重监管、轻服务。片面地强调市场监管部门是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违法经营的打击者、群众利益的保护者,处于“领导者”、“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特殊身份”,主要职责就是监管,因而轻视服务,甚至放弃服务。“轻服务”将使市场监管部门背离党的宗旨,背离人民群众的利益,背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造成市场监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当地群众、当地社会对立。
  二是强服务、怕“监管”。在工作中,片面强调服务,对监管产生畏惧心理。如有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制假、售假、无照等违法行为,因考虑到当事人是“下岗职工”、“弱势群体”、担心影响“和谐”,影响营商环境优化,便不处不罚,放任自流,不敢大胆监管,导致“不作为”。“不作为”是一种失职,使市场陷入是非混淆的境地,最终损害当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认识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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