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通“两个责任”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的调研报告
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随着“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把握职责定位,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
一、贯通“两个责任”取得的成效
自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全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织通力合作、沟通协调,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形成了管党治党强大合力。
一是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厘清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化、具体化。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廉政提醒、约谈,强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尽职履责落实监督责任。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聚集职能职责,切实推动监督责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加大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席(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工作会等形式,加强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以及权力运行各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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