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发展至今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综合体,其主要功能是为公共事业提供服务,分布较为广泛,存在于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行业领域,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服务的各种职能。受编制基数、财政供养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规模小、力量分散、职能弱化、作用不明显的“小、散、弱”问题在我州事业单位中表现较为突出,浪费了宝贵的机构编制资源,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全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市直“小、散、弱”事业单位在市直和全市事业单位中虽然占比只有22.7%和2.2%,但存在的问题在市直乃至全市“小、散、弱”事业单位中仍具有代表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由于历次机构改革对党政群机关有明确的限额规定,长期以来党政群机关的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对事业单位如何进一步进行优化设置,在机构限额、编制多少、规模大小、必设机构与选设机构以及机构规格等方面,基本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设置的统一规范标准,长期以来导致一些事业单位数量增减和编制核定方面比例失调,主要表现为规模小、力量分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等“小、散、弱”问题。
(二)主体地位不够完全独立。主要表现为:一些与主管部门一起办公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看做机关内设科室对待,在实际工作中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一同使用,造成事实上的政事不分;一些与主管部门没有在一起办公的事业单位,也存在主管部门将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借调到机关帮助开展工作、弥补机关工作力量不足等混岗问题,这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相当于机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其他部门单位将这些事业单位看做是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办事机构,这些单位基本没有独立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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