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委政法委对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经济发展放缓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履行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是政法机关面临的新课题。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深化改革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委立足XX工作实际,对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仔细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落实六项机制,确保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XX临港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XX年服务联系重点工业企业的工作方案》《XX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十二项措施》《关于建立XX临港片区银行业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XX公安出入境服务XX区十五项政策措施》。这些制度措施的出台,构建起一系列工作机制,给XX政法机关立足政法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遵循,促进全市政法机关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落实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一是确立部门定向联络。确定专门机构与市工商联联系,负责收集、转送民营企业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民营企业的申诉、控告、举报,需要民营企业协作配合的事项,双方共同开展活动的筹划和安排等事项。二是召开联席会议。每年均与政府相关部门、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民营企业开展“守法诚信、坚定信心”等法治建设活动情况及政法机关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是拓展联络方式方法。邀请民营经济界人士、工商联和商会工作人员参与“走近政法”系列活动,参加旁听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件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注重加强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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