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信息迎来大汇聚、大变动、大流动时期,档案管理的基础性、信息性、可用性作用日益明显。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日常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侦查破案等警务活动中产生大量纸质、文字、音频、视频档案,如果不及时整理成卷、建档入库、规范管理,不仅可能给日常管理、查询、调阅、使用带来麻烦,甚至可能因为未及时归档、造成永久性遗失,给民警个人埋下违法违纪隐患。笔者结合xx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实践,对如何推行档案管理改革,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应用化水平谈几点粗浅意见:
一、县级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现状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普遍重视档案管理,特别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铺开后,更是开展了“达标”“示范”“等级”等各种创建活动,但从规划、进度、质量和水平上看,仍有很大改进空间。具体表现在:
(一)组织比较松散,基本处在“零敲碎打、各自为战”的局面。一是没有专门规划。虽然上级公安机关对县级公安机关档案管理有作出具体部署,但整体规划、力度、验收标准不同于其他专门工作和专项行动,缺乏硬性指标和硬性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度以及推进力也不同于其他工作,有的简单将档案管理等同于资料保管,将档案管理员等同于仓库管理员,有的甚至认为档案管理耗时费力,可有可无、不必开展。二是没有专门力量。县级公安机关受限于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既没有独立机构,也没有专门人员,一般依托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基层派出所也是简单归属在内勤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既不专职、也不专业,个别甚至用协勤人员充数,不仅没有充足时间、精力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也不利于档案管理的延续性。档案管理普遍被边缘化,从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逐渐成为“不待见”的职位,直接影响档案管理工作。三是没有专门开展。县级公安机关对档案管理工作存……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