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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纪委监委关于力戒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的调研报告

xx区十二届区委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XXXXXXX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近期,我们结合对XX镇、XX街道等近10个单位巡察整改督促检查的情况,对巡察整改中的若干形式主义表现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一)落实整改认识有偏差,存在“过关”心态。
  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有“一巡了之”的“过关”心态。一是搞应景式表态。主要领导在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时,表态调门唱得高,但表态内容空泛无味,有的上网大段抄袭,有的相互大段“借鉴”,甚至还有被巡察党组织之间主要领导表态材料一模一样的情况。二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在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时,没有把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单位的改革发展与巡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整改措施不深不细,内容空泛,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的未明确整改时限,有的整改事项责任领导“一大串”,实则无人具体牵头负责。三是落实整改环节“偷工减料”。有的单位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查摆、不剖析、不认领,以专题研究会议代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的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整改方案一个样,还有个别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未对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说明,查摆的问题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也不相对应,有的甚至还不清楚牵头整改的具体任务,后续整改成效更是未能掌握。四是落实整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多数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仅以收集归档整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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