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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切实转变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乡村”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一村一顾问”工作机制,为全县xx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帮助、协调村(居)委会依法管理村务,及时方便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培训、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协助村委会化解矛盾纠纷等,切实为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生活美满”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农村法律顾问自被聘任以来,积极主动深入服务点,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摸排调查,并对这些矛盾纠纷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宣传一批,教育一大片的工作原则,引导村(居)委会依法管理、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件,成功率xx%,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xx多场次,受教育群众xx万余人次。
  二、主要做法
  (一)寻找新角度,推行农村法律顾问“优先服务”。村(居)民在遇到土地征用、房屋征迁、草场补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时,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服务信息,老百姓反映表达诉求的心理定式是“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因此,很多问题和纠纷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最终导致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甚至出现大规模的群体上访。为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xx县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给全县xx个乡镇xx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免费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义务履行“五员”职责,即“法治宣传教育员”、“矛盾纠纷排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员”、“法律援助工作员”,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把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党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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