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题
歌颂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歌颂教育改革及高校教育改革的巨大成果;充分反映和展示我院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共产主义、热爱电影学院、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要求
1、 各院、系必须组队参赛,由院系党政领导带队;
2、 人数不少于本院、系80%;
3、 参赛曲目两首,歌曲曲目自选,但其中必须有一首为革命歌曲;
4、 指挥必须由本院、系师生担任,若有领唱,必须为本院、系师生;
三、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 3月10日—3月中旬:宣传发动阶段;
2、 3月15日—3月20日:报名阶段;
3、 3月下旬 ---4月下旬:各院、系排练阶段;
4、 5月初,举办全院师生大合唱比赛。
四、评分标准(参考)满分10分
1、 作品处理得当,表现完整。 2分
2、 准确掌握音准,节奏。 2分
3、 歌曲技术难度。 2分
4、 指挥准确,伴奏配合默契。 2分
5、 演员精神饱满,台风良好。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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