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教育局20xx年度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维护教育稳定,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推动城区教育系统率先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服务质量提升年”为契机,围绕区教育局“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内涵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夯实基础,抓好队伍,做好矛调,促进和谐”。
三、基本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力量和工作机构建设,在各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员制度,在党员干部中配备一名调解人员,以便及时发现和弄清带有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
(二)各校要认真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和妥善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和学校和谐稳定。
(四)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当有情况发生时,有关领导要亲临现场,深入一线,准确研判形势,争取多数群众,讲究策略,寻找最佳时机和稳妥办法,控制事态发展,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
(五)各校矛调员要参加矛调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加强对自身的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调解水平,使调解员做到“四懂”(懂业务方针、懂法律法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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