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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龙头工程,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载体,是不断提升市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长治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市中心工作不断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长发[20xx]7号),结合我市共青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以提高广大青少年文明意识和公德保意识为主要内容,以“争当文明长治人”参与公益活动为切入点,把自觉争当文明市民作为我市每个青少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积极的姿态争做文明使者,勇当创建文明城市排头兵,全力推动我市文明程度的全面提高和道德水准的根本转变。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给我委的各项任务,特成立团市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冯贵洲兼任。
三、创建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方案要求,将我委创建任务分解如下:
1、基层团组织建设,责任人:张磊
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建设。
加强社区流动团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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