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团中央《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精神,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建立原则
根据团中央《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以及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青年集体,联手相关行业协会,依据单位的层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提供岗位的数量等条件,建立共青团长治市委“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见习时间一般为2—3个月;在见习期间,要做好见习保障工作,建立基地命名。
(一)、工作目标:建立市级就业创业基地50家以上,提供见习岗位1000个。团市委青工部联系各企事业单位、青年企业家协会成员单位、青年文明号单位建立20家以上。团市委青农部联系乡镇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单位建立20家以上。团市委学校部负责联系市直属院校等建立10家以上。
(二)、建立原则:
分级授牌。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单位即可授牌,下级团委也可以向上级团委申请授牌,牌匾由授牌单位统一制作,其中:在一个见习周期内,提供1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市州级团委授牌;提供2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省委授牌;提供30个以上岗位,可申请团中央授牌。
属地协调。各级见习基地由所在地县(市区)团委统一协调管理。
属地对接。长治市青年就业(见习)指导中心负责联系见习基地的创建、青年咨询、报名等对接工作。各县区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接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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