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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民政部门和审批部门工作衔接情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背景):201x年2月16日,赣江新区四个组团集中授牌仪式在南昌举行,赣江新区某组团等四个组团授牌仪式完成。为积极响应融合发展的战略思路和创新布局,某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市赋权某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的通知》(X府字〔201x〕17号)和《关于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进驻)行政审批局的通知》(X审改办发[201x]X号)等等文件及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划转至我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将民政部门的关于“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及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5项行政职能业务划走,作为窗口式办理。201x年3月,民政系统正式从人社局分离单列成立了“某市民政局”,同年6月,“某市社会组织委员会”挂牌。
一、改革背景下民政部门和审批部门的现状
主要体现在职权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改革前,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抓手全面,利于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特别是体现在日常文件、通知等效率较高,便于民政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动态情况。社会事务股的工作开展情况,同理。而改革后,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股和社会事务股等门槛职权被划走,公民法治化水平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特别体现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面,民政部门监管吃力,失去了有效抓手。从以往的“主动配合式”转变为现在的“非主动配合式”,在日常监督管理和日常工作上传下达的效率极低,很多时候需要逐个进行讲解和沟通,才能勉强完成社会组织监管的成效。例如:在社会组织信息数据梳理方面,由于监管功能弱化,导致的工作强度大。我局工作人员小刘需要对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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