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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政协常委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考和建议

人民政协是唯一按界别组成的政治机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不同于其他组织机构的显著特点,体现了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界别本身也在发生不断变化,如何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促进新时代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是新时期政协工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XX区政协界别工作基本情况
  XX区政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完善界别设置、发挥界别作用方面不断进行积极探索。总的来看,界别工作主要体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完善界别设置。XX区政协前身是XX县政协,成立于1956年12月,一届委员会设置14个界别,有政协委员61名。1995年,XX区成立,原XX县第十届委员会231名委员转为XX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政协XX市XX区委员会。至201x年,区政协共历经15届,历届政协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对界别设置不断进行调整,有的被取消,有的则新设。如六届委员会,取消“农民”“和平团体”界别,增设“贫农协会”“体育”界别;七届委员会取消“贫农协会”界别,增设“农林”“侨联”、“个体劳协”界别;8届委员会,增设“少数民族”界别;十一届委员会,增设“经济”界别;十三届委员会,取消“合作社”,合并“文艺界、体育界”为“文化体育界”。目前,十五届委员会共设立25个界别,有委员365名。
  (二)主动思考谋划界别工作。历届区(县)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基本以界别为单位,进行分组讨论、代表发言。党的十八大之后,根据中央关于界别工作的新要求,十四届区政协在研究全年工作时,首先将界别工作单独作为一项内容予以安排,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探索开展了“界别活动周”、界别联合协商等工作,推动各界别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十五届区政协进一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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