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保证20xx年教育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xx所乡镇中心学校和6所县直学校及幼儿园,划分为乡镇和县直两个赛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基本目标、增项目标、一票否决目标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目标。分党建工作、办学方向、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办学成果六个方面35项。具体目标内容见《20xx年度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教育目标考核细则》(附后)。
(二)增项目标。对本年度学校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或在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奖分。当年奖励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类项目不重复奖励,取最高奖励记分。
(三)一票否决目标。对学校因出现重大社会治安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乱收费、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违法违纪案件、中考高考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处理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考核实行股室考核与专班考核相结合、教职工民主测评与局领导审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总分为120分,其中基本目标105分,增项目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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