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中华美德,树立家庭成员之间尊重、民主、和谐的良好家风,引领社会风尚,努力倡导新型的孝文化,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范,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省妇联、省老龄办、省文明办、省电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百佳孝亲敬老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敬老爱老家庭先进典型,更好地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1、思想动员阶段(20xx年10月-12月)。下发方案,大力宣传“百佳孝亲敬老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动员全省广大城乡家庭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2、正式启动阶段(20xx年1月-5月)。居(村)民推选,当地妇联组织进行入户审核、走访、评定。对确定出的候选家庭在各社区、各村屯进行公示。
3、评选表彰阶段(20xx年6月-9月)。20xx年6月1日前报推荐材料;6月-8月组委会进行审核、评选;9月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发放表彰决定、证书、刻有全家福的奖牌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4、典型宣传阶段(20xx年9月)。在省电台、省报、东北网等各大媒体对“百佳孝亲敬老好家庭”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新风尚。
二、评选名额及标准
在全省城乡家庭中评选出100个 “孝亲敬老好家庭”(名额分配表附后)。
具体评选标准是:
1、家庭成员中的子女(小辈)孝敬父母(长辈),配偶对双方父母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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