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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各级行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依据,在单位内部对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适应教育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要求,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范围对象
全镇教育系统在册的正式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拟设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种类别(以下简称两类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拟设专业技术岗位71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1个,十级岗位20个,十一级岗位1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十三级岗位1个。上述岗位职数中,五至七级全镇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考核量化,八至十三级分中小学进行考核量化,其中八级岗位中小学各4个,九级岗位中心学校5个,小学6个,十级岗位中心学校8个,小学12个,十一级岗位中心学校6个,小学5个,十二级岗位中心学校8个,小学4个,十三级岗位中心学校1个。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后勤保障的工作岗位。拟设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2个。
四、基本条件
两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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