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党的各级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重点、有步骤的公开党内事务,规范党务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加快推进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
1、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
2、县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
3、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4、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
5、其他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单位。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实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及实施、党组织生活会召开及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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