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二十四条:派驻机构重点监督对象的第一款是“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县委《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日前,结合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XX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的14个单位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对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梳理。
一、加强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工作条例,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各被监督单位“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加强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已成为各单位共识;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业务分管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加强分管下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各党组机关纪委协同监督、组织人事科室的组织监督、财务审计科室的审计监督协同发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二)坚持前移关口,监督责任持续发力。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派驻改革的要求,聚焦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综合运用廉政档案更新、廉政意见回复、日常监督检查、廉政谈心谈话等方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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