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掌握全体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学习、思想及作风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良好导向,根据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
1、对象:全体大学生“村官”。
2、时间:20xx年2月23日以前。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主要包括理论素养、道德品质、政治观念、群众观念、行为规范、个人形象等。
2、组导能力。主要包括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等方面的能力,重点了解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维护村级班子团结、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以及模范遵守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了解他们参与制定村级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情况;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处理村级事务的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
5、廉洁自律。主要是个人自律的情况。
6、主要不足。
三、考核办法
采取村、乡镇、县三级分别考核,每级按100分制计分量化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的定量结果,按大学生“村官”任职村测评占50%、乡镇测评占25%、县测评占25%合计确定。年度考核的定性结果即等次,按4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等次对象,其他一般为合格,表现不好或有违纪、重大过失的,评为不合格。
对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大学生“村官”,在综合县、乡镇、村测评折算为分数的基础上,酌情给予单项不超过1分、总计不超过5分的加分。
(1)已被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主任;
(2)担任县及以上组织赋予的社会职务;
(3)独立或为主领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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