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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纪委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调研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为落实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XX市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聚焦关键环节,突出监督重点,试点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一、工作背景

  (一)开展“提级监督”,是为基层治理赋能的有效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核心要务。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而深化基层治理,解决实际问题,离不开有效监督。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村(社区)经济基础较好,往往是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的“先行者”,是当地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间”,其党组织书记更是带领村(居)民发家致富的“领头羊”,因此这些村(社区)的发展情况、“领头羊”的规范履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基层治理的水平。开展“提级监督”工作,旨在通过监督焦点下移、监督力量下沉,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二)开展“提级监督”,是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当前,随着基层监察对象范围扩大,监督事项增多,镇(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薄弱、分散的问题日益凸显;有的存在惯性思维,仍然把工作重心放在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上,而对监督的职责内容、途径方式思考不深、探索不多;另外,“熟人社会”监督难、干扰多,也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导致对村情复杂的村(社区)“一把手”监督乏力。通过开展“提级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同步发挥“上对下”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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