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解决当前影响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按照县委政法委的整体部署,结合我院实际,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中院“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的部署要求,我院党组决定,自3月1日—12月31日在全院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大防范”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突出性、根本性问题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集体进京上访、极端非访为目标,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的基本工作思路,扎实深入开展我院社会矛盾大排查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有效化解社会重大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妥善处理、防止激化”原则,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为确保全县经济平稳发展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做到对各种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及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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