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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收共治”的调查和思考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四精”要求,对新时期税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笔者就“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在基层的落地落细作初步调查和思考。

  一、推进“税收共治”的现实需要

  一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需求。近年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的征管模式、征纳服务逐步向现代化、规范化、集成化发展,加之国内外大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发展下行等因素,税务部门“孤军奋战”已不能满足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跳出税收抓税收”,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中探索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新模式。

  二是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当前各类经济活动越趋多样化、全面化、精细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适用度越来越单薄。以xx市为例,现地方债务较高,经济发展放缓,对组织收入的需求愈加迫切。推进税收共治有利于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面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指标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的传统征管模式,更有利于政府及各部门通过税收共治在各自领域开拓思路、聚势赋能,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持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的必然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日新月异,税源的隐蔽性、流动性、多面性显著增强。xx作为旅游名城,知名度高、人流量大,网店、网红经济等新兴“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仅靠税务一家之力和传统征管手段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基层征管必须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中寻求助力、汇聚合力,积极发挥齐头并进、互助共赢的作用。

  二、“税收共治”存在的难点和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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