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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2014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精神,做好我区2014年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绩效办工作安排,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体系。
  一、绩效管理对象
  (一)区直部门(17个):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社会工作委员会、经济服务局、发展和财政局、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土地整备中心、重点工作督查办公室、中心区办;
  (二)办事处(2个):某A办事处、某B办事处。
  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一)办事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表1)。
  2014年,根据市绩效办指导和区实际,对办事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删除了“临时性重要专项工作”指标,增加了“创造某市质量状况”二级指标;将“重点工作落实”二级指标分解为“区重点工作任务令落实情况”和“区政府督查事项落实情况”2项三级指标;将“白皮书任务完成率”由二级指标变为三级指标;自选指标均进行了替换。各项指标的权重重新进行了分配,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加科学,操作性更强。
  办事处评估指标由行政执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自选指标及满意度评估等五个大类,共31项具体指标。行政执行主要为重点工作落实一个二级指标,包括“区重点工作任务令落实情况”和“区政府督查事项落实情况”2项具体指标;公共服务分为“白皮书任务完成率”、“经济发展(含自主创新)”、“社会发展质量”、“城市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文化发展质量”、“办文质量和效率”、“信息公开及网上服务”、“信访投诉处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整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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