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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保障我市轨道交通、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施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筑废弃物是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结合我市空间、土地资源不足的实际,制定和颁布系列政策,大力推进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建成一批建筑废弃物受纳场(以下简称受纳场)和综合利用厂(以下简称综合利用厂)。但是,随着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更新的持续推进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大幅增加,现有的受纳场、综合利用厂已不能满足需要,导致建筑废弃物随意弃置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威胁水源安全,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各有关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受纳场、综合利用厂建设,规范设施运营管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促进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一)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在建筑废弃物产生源头力争产出和消纳平衡,规划国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政策引导,制定经济激励措施,建立建筑废弃物调剂信息平台,促进采用竖向标高控制、结合绿化造地、现场再利用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切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住建部门要大力推进全市综合利用厂建设和运营工作,完善和落实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推广使用再生建材等相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减少堆填处置量。
  三、积极落实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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