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纳税人诚信度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践行XX国税“平等尊重、阳光规范”的执法理念,提升税务机关公信力和纳税人诚信度,推动诚信纳税的社会联动长效管理体系建设,市国税局决定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实施纳税人诚信度监控管理机制,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税务机关内部的机制完善和外部相关部门的有效协作配合,实现对纳税人诚信度的有效监控管理,加大税收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征纳和谐的税收秩序。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一个平台。
即纳税人诚信度监控管理平台。该平台作为一个子模块,已整合在“征管辅助系统”之中,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纳税人诚信度预警管理;
2.纳税失信对象监控管理;
3.监控任务产生、审批、下达和实施;
4.监控任务完成情况反馈和查询;
5.预警和监控解除等。
同时,该平台纳入税务文书流转,实现对纳税人诚信度的实时查询和监控管理。
(二)明确查控范围。
对纳税人的涉税不诚信行为,分预警和监控两个层面进行查控管理。
第一个层面(预警对象),主要是对有以下六类一般涉税不诚信行为的纳税人进行预警管理:
1.一年内逾期申报两次(含)以上,或未申报一次(含)以上的;
2.一年内逾期缴纳税款两次(含)以上,或欠缴税款30日以内的;
3.一年内纳税申报金额低于行业税收最低监控标准三次(含)以上的;
4.三年内有偷、逃、骗、抗税以及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已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5.一年内有除偷、逃、骗、抗税以及虚开发票等以外的涉税违法违章行为,已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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