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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开展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次“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推幸福美丽xx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xxx同志任组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四、活动安排
  活动从10月10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为期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为准备阶段。主要是全面动员,协调安排,成立机构。
  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结合春季农资执法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对农资产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组织质监人员积极向广大农民朋友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化等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普及质监科普知识。三是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从事安全生产的人员开展科普活动。四是对“节能减排”进行宣传,深化群众、企业的节能降耗意识。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为总结评比阶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信息编报。及时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开展的动态及成效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以简报和图片(电子版)等形式发送至县“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抓好督促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按期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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