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县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优化城市服务功能,着力打造文明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95号)及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我县棚户区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
二、总体目标
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渐次推进”的原则,坚持重点改造与成片开发相结合,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相结合,对改造区域内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商业开发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次序,分年度分步骤有序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居住安全、配套齐全、管理有效、环境美化的工作目标。
三、改造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功能布局和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结合,合理确定改造的目标任务,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片区,分阶段、按年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